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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4252436/2019-00022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6-13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及相关部委颁布法律法规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及重大决定、通报、报告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6.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

7.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8.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及本机关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9.建议提案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fj.lyg.gov.cn/。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一个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连云港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市级机关东盐河路办公区3号楼,邮政编码:222006,联系电话:0518—85318033,传真:0518—85318010。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申请机构。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9.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0.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连云港市司法局

部门编制

市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6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4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19名。

联系方式

电话:0518-85318011;传真:0518-85318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

部门职能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新闻发言人
姓名

谢佃钦

联系电话

0518-85318013

内设机构
处室名称

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处室职能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工作。
处室负责人

王正强

处室电话

0518-85318015

处室名称

办公室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合作、涉港澳台交流合作等事务。
处室负责人

吴宁

处室电话

0518-85318055

处室名称

法治调研处

处室职能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连云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

赵鹏

处室电话

0518-85318039

处室名称

法治督察处

处室职能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制定法治连云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
处室负责人

徐伟

处室电话

0518-85318017

处室名称

立法处

处室职能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论证规章项目;审查、修改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督促立法工作计划落实;负责编纂市政府规章,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处室负责人

王媛媛

处室电话

0518-85318072

处室名称

备案审查处

处室职能
承办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组织、承办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处室负责人

李睿

处室电话

0518-85318650

处室名称

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处室职能
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依法审核办理或提请有关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案件,负责社区服刑人员不服警告处罚的复核,协调处理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异地指定;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全市社区矫正日巡查、月研判等日常监管工作。
处室负责人

吕从娟

处室电话

0518-85318030

处室名称

刑释解戒工作协调处

处室职能
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部署等;组织协调监狱服刑人员前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工作;指导、支持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和功能区板块开展刑释解戒相关工作。
处室负责人

夏新伟

处室电话

0518-85318155

处室名称

行政复议一处

处室职能
拟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承办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受理工作;处理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部分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和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处室负责人

余正长

处室电话

0518-85312696

处室名称

行政复议二处

处室职能
承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和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工作。
处室负责人

杨敏

处室电话

0518-85311589

处室名称

行政应诉处

处室职能
拟定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承担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处室负责人

卢长佳

处室电话

0518-85310586

处室名称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处室职能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及管理工作;监督各县区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协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
处室负责人

徐洪臣

处室电话

0518-85318636

处室名称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

冯慧兵

处室电话

0518-85318110

处室名称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处室职能
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处室负责人

班书尚

处室电话

0518-85318023

处室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接听和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处理本单位信访事务;指导监督司法鉴定、仲裁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处室负责人

王圆圆

处室电话

0518-85318151

处室名称

公证管理处

处室职能
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开展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负责拟订、调整全市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公证员配备方案;编制全市公证名册并公告。
处室负责人

王海燕

处室电话

0518-85318058

处室名称

律师工作处

处室职能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在连云港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的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
处室负责人

吉文献

处室电话

0518-85318019

处室名称

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律师和公证员执业初审,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初审,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初审,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登记初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并限时办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
处室负责人

姜茂龙

处室电话

0518-85318106

处室名称

装备财务保障处

处室职能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处室负责人

周明

处室电话

0518-85318028

处室名称

组织人事处

处室职能
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协管干部的考察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处室负责人

王海梅

处室电话

0518-85318052

处室名称

机关党委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室负责人

史永峰

处室电话

0518-8531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