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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 时间:2020-05-15 11:08:53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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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各市级功能板块管委会:

自2016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连政发〔2016〕72号)以来,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及时解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机关,具体包括:

1.市、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2.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调查形式

由各相关单位书面填写《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调查表》(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1.请市各有关单位填写《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调查表》,并于5月28日前将电子材料报送我局。

2.各县(区),各市级功能板块总体情况由县(区)司法局,管委会汇总后,于5月28日前将电子材料报送我局。

3.县、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情况由县(区)司法局单独填写报送;派出机构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负责汇总报送。

4.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联系人:李睿;联系电话:85318869;13675285645;邮箱:sfzbfgc@163.com。表格电子稿可以登录连云港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lyg.gov.cn/)“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里下载。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