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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事局制定实施方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地方港口航运经济发展,便利交通运输,8月17日,连云港海事局制定《连云港海事局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局实施复制推广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同时对落实举措和时间节点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复制推广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海事监督职责,实施方案共确定了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船舶登记制度创新等五项具体复制推广工作内容。
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助于将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落到实处,是我局深化海事“放管服”改革,提升海事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响应国家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战略举措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