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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纠纷化解】海州区完善医患诉调对接 让群众普享非诉“红利”

  • 时间:2019-07-26 15:27:21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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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2018年1月24日建立了医疗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使一部分医患纠纷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就得到了解决,减少了法院的诉讼案件量,减轻了法院案件过多、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

根据多年来实际工作经验和诉调对接机制要求,海州区进一步完善了医患纠纷调处服务程序。

一是完善登记审核程序。中心接到法院移交的案件后,首先进行登记、审核案件是否属于医疗纠纷,确认后,中心分别向医患双方了解情况,通知双方提供证据进行调查,厘清事实,掌握相关证据材料。

二是完善专家咨询程序。医患调处服务中心从医学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对争议不大的纠纷,医患中心依据专家咨询意见,在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疏导,促使纠纷双方相互理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尽量在诉讼前化解纠纷。

三是完善司法鉴定程序。对争议比较大,需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分清责任的医疗纠纷,医患调处中心根据要求回复区法院,区人民法院依据程序,在医患中心对医、患双方进行质证,然后进入鉴定程序。

四是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对中心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纠纷,经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将开通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及时为协议书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协议书强制执行力,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

五是完善回转程序。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专家咨询意见或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不认可、拒绝调解的纠纷,调处中心向法院出具说明,将医患双方认可的证据材料及调解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一并移交法院,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海州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医患诉调对接机制实施18个月以来,共接收法院移交案件47起,其中直接调解3件,进入诉前鉴定程序39件,到法院诉讼审结18起案件中有12起以诉前调解为基础结案,平均每个案件节约诉讼时间119.49天,为当事人共计节约诉讼费、鉴定费9万余元。调解作为诉讼前置程序后,未发生一件医患纠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