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2348
规划计划
首页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4252436/2006-00033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06-12-29
文号: 连司[2006]7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省、市“十一五”总体规划精神,特制定2006年至2010年连云港市司法行政发展规划。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9 00:00:00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规划》已经市局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订相应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整体推进,全省争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加快推进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关键时期,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对于建设法治连云港,创建平安连云港,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领先工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市十一五总体规划精神,特制定2006年至2010年连云港市司法行政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跨越发展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整合职能,彰显特色,强化服务,创新创优,积极参与省厅十大领先工程,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和省司法厅提出的对标找差,全国争先的目标要求,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期间应坚持整体推进,全省争先的基本原则,在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上求领先,具体实现十个跨越:

  (一)法制宣传实现新跨越。积极参与法治连云港建设,扎实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工作。五五普法规划得到实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法制宣传网络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连云港建设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律服务实现新跨越。按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基层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服务市场管理,提高队伍诚信水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到十一五末,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展到50家左右,执业律师发展到400人左右;全市公证处均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执业公证员发展到40人左右。公证、律师执业人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业务量实现倍增目标,增幅居苏北首位、全省前列。

  (三)调解能力实现新跨越。大力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定期轮训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大调解网络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每年定期开展4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纠纷调解成功率居全省前列,因民间矛盾纠纷激化所引起的刑事案件发生率全省最低。

  (四)司法所建设实现新跨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司法所收编直管成果,司法所办公、装备条件得到根本改善,50%的所配备警用车辆,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90%的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提高司法所队伍素质,按照编制数配齐司法所人员,争取全部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五)安置帮教实现新跨越。市、县(区)均建立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安置帮教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衔接管理到位,帮教转化效果显著,重新犯罪率全省最低,不发生因脱管、漏管造成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

  (六)社区矫正实现新跨越。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市、县区两级教育培训中心,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基层司法所设立专职矫正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矫正手段科学规范,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重新犯罪率全省最低,不发生因脱管、漏管造成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

  (七)法律援助实现新跨越。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完善的政府财政保障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坚持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八)司法鉴定实现新跨越。认真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中长期规划,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齐全,全部通过鉴定能力验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为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提供科学、公正、高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采信率位居全省前列。

  (九)司法考试实现新跨越。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实现四严、四最和零差错目标。探索建立完善的司法考试人才库,加强备案管理,服务司法改革。

  (十)基础建设实现新跨越。解决和改善机关办公用房,建成以市局为主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和全市司法行政广域网,健全信息网络体系。逐步改善机关车辆、通讯和办公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积极对上争取各类政策性、扶持性资金,逐步解决基层办公和装备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上述十大跨越工程,牢固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为我市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提高跨越发展能力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司法行政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央作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奋斗目标,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创新思维,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树立攻坚克难和敢为人先的勇气,谋求超常发展和快速崛起的一流业绩,为实现全省十大领先工程和全市十大跨越工程作贡献。要进一步加强决策机制、目标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效能考评办法,激励工作创新,推动目标落实。要大力培养和宣传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努力形成整体推进,全省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切实履行管理、指导和考核等职责,全力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2006年正式启动,2007年至2009年全面实施,2010年考核验收。

  1、扎实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提请人大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法律素质作为干部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创新普法有效载体,加强对企业经管人员、农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2、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文化、新闻、出版、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创设法制栏目,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制宣传的时代性、可读性和可视性,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繁荣和发展法制文艺,丰富宣传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基层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健全法制宣传保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法制宣传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逐年递增。制定科学的评估考核体系,强化动态检查督促,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三)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按照拓展和规范的总体要求,强化规范管理,树立品牌意识,提升服务层次,做大做强我市法律服务业。

  1、拓宽律师服务领域。巩固诉讼、非诉讼、法律顾问等传统法律事务,大力开拓海商海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商标代理等新业务。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信访接待等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竞争,争取引进1-2个国际、国内知名的律师分支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律师所到市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逐步与国际接轨。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展到50家左右,执业律师发展到400人左右;组建一批集团所、专业所和规模所;开展公职律师试点,逐步扩大公司律师队伍。

  2、提高公证社会公信力。拓宽公证业务领域,主动融入东部大开发以及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积极介入产权制度改革、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新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加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完善 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保证公证处依法享有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办证程序,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提高公证员职业化水平,建立严格的公证员执业准入制度,坚持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选拔公证员。全市公证处均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执业公证员发展到60人。完善公证员的职业保险金制度,保障公证员依法执业。

  3、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网络,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运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建立统一完善的政府财政保障制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专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面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重点加大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援助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加强12348中心建设,完善专职律师参与接待工作制度,规范咨询接待工作,加强社情民意分析,提高综合服务质量。

  4、加大司法鉴定管理力度。按照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重点发展法医、物证、声像资料3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市区鉴定机构争取门类齐全,四县至少设一个法医类鉴定机构,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其他类鉴定机构,以满足社会需求。要强化管理指导职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层次。

  5、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突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围绕三农工作、招商引资、乡镇企业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根据需要适度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四)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程,不断提高维护稳定能力

  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大力实施强基工程,深入推进平安创建,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全市的政治和社会稳定。

  1、全面加强调解能力建设。以全面提高调解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长效机制,完善县、乡两级调解中心运作机制,巩固省、市、县接边地区纠纷联调机制,发展企业、行业等新型调解组织,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等工作制度,提高大调解的社会效果。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形成机理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规律和化解办法,定期开展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对重点纠纷、疑难纠纷、多发纠纷进行排查和调处,确保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力争把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纠纷的防控能力,维护基层稳定。

  2、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要认真落实市两办的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巩固收编直管成果。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训练活动,提高基层队伍整体素质。要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等手段,强化司法所的基础建设,使司法所建设的整体水平与承担的9项职能相适应,真正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强,基础筑牢,局面打开。

  3、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途径。要加强社区矫正的组织体系、矫正体系、应急体系和评估体系建设,在社区矫正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上下功夫,规范社区矫正管理,统一矫正工作流程,提高矫正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确保管得住,矫正好。积极争取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不断提高安置帮教社会效果。建立健全安置帮教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促进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要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经济特别困难的,实行必要的救助,努力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加强过渡性安置实体的建设,努力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帮教工作,努力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五)强化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标准,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系统内公务员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l、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市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做好县区局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大胆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2、优化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强化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学习,通过在职培训、学历教育、专题讲座等途径,熟练掌握开展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市局机关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加强系统内党建工作,市局成立党委,有条件的协会成立党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设立党支部,提升系统内党建工作水平。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继续强化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主题词:司法十一五规划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开发区综治办。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