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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6-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03-24
文号: 连司通〔2016〕1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司法鉴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现将《2016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时效: 有效

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司法鉴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24 00:00:00

各县(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所(中心):

现将《2016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协会

2016年3月24日

连云港市2016年司法鉴定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为核心,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为抓手,以开展司法鉴定信息化应用,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鉴定群众满意度工作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业活动,推进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创新发展

1、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积极参与法润港城·2016春风行动系列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人社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探索推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

2、开展《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为契机,强化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流程的法规意识,同时,借助《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出台,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向社会普及司法鉴定制度和相关知识。

3、扎实组织实施司法鉴定培训工作。根据省厅《2016年全省司法鉴定培训计划》和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全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组织各鉴定机构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做好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的登记统计工作,为司法鉴定人业务能力的维持和执业许可提供支持。年内市局组织1期全市司法鉴定业务培训班。

4、完善司法鉴定诚信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司法鉴定诚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一步强化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理念,提高对司法鉴定日常监督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5、落实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参与党委政府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案件的工作机制,发挥司法鉴定在保障司法、服务诉讼、解决矛盾纠纷中提供技术保障服务的优势,努力提升司法鉴定服务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效。

二、加强质量建设,提高司法鉴定业务水平

6、认真开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对新版资质认定相关规范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认证认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认证认可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和继续执业的前提条件,注重将认证认可工作和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提升鉴定机构的综合业务能力。

7、强化鉴定机构能力验证组织工作。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实施的司法鉴定机构/法庭科学领域集中封闭测试活动,扎实开展能力验证活动,确保鉴定机构报名率100%,力争实现通过率100%,满意率全省前列的目标,注重提高能力验证结果在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执业考评中的应用,提升鉴定业务质量,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科学发展。

8、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江苏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档案案卷构成一般标准》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鉴定程序规范、鉴定文书制作和案卷档案的规范管理,提高鉴定机构鉴定质量。年内组织2次司法鉴定案卷质量集中评查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9、开展司法鉴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十大司法鉴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评全省十大优秀案例,鼓励司法鉴定机构撰写业务研讨学术论文和优秀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宣传,提升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业务管理,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

10、扎实推进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在省厅开展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和业务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下半年在全市推广使用,逐步实现市、县(区)两级管理机构和各鉴定机构上线,通过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查询、业务交流及统计分析等业务管理工作平台,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鉴定机构管理水平。

11、探索司法鉴定流程全公开。在全市选择1一2个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部分项目鉴定过程公开试点工作,开辟专门区域,让委托人和案件利害关系人旁观鉴定过程,提高司法鉴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2、按照省厅三化建设的要求,完善统一全市司法鉴定标识,全面落实省厅司法鉴定告知和风险提示制度,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健全完善与鉴定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机制,减少和化解误解、纠纷,加强司法鉴定委托和意见出具的后续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司法鉴定规范发展

13、完善司法鉴定协会自我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协会在业务研讨、督导检查、组织培训、投诉查处等方面职能作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聘请司法鉴定行风建设监督员,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行风建设效能。

14、完善和规范司法鉴定投诉查处工作。完善司法鉴定投诉查处工作程序和告知事项,坚持以问题导向,坚持司法鉴定诚信档案社会公开、疑难问题专业委员会研讨、投诉必查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投诉约谈等制度,杜绝或减少有效投诉,完善投诉约谈、行政处罚与诚信记录相衔接的行政监管机制,着力提高监督管理和投诉查处工作能力水平,促进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15、推进司法鉴定信息共享交流工作。围绕司法鉴定业务开展、鉴定意见采信、鉴定人出庭作证和群众满意度等问题,加强与法院、质监、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等的信息平台对接机制、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努力为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和司法鉴定人规范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6、加强司法鉴定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鉴定社会影响力。通过组织各类群体视察、参观鉴定机构,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司法鉴定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主动宣传司法鉴定参与处理、解决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外影响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树立司法鉴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形象,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