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2348
规划计划
首页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4252436/2016-00070 信息分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10-19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9 00:00:00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景区、高新区相关部门,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我市扎实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总要求,以全面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践行五大理念、力办惠民实事,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引领,通过有形化推进、项目化运作、责任化考核,全面提档升级四个全覆盖、积极构建四大体系,努力提升全系统的实战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报市委、市政府转发,提请市人大出台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决议,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责任单位:法宣处)

  2、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指导各地文化名家、创客团队、民间艺人创作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民间文艺作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打造连云港卡通动漫形象--猴娃普法系列产品,使之成为追求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宣传代言人。(责任单位:法宣处)
  3、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加大法治进机关工作力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在大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青春与法同行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法宣处)
  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好市县两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力争80%的市县区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开展省市两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各县区年内新增1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90%的乡镇(街道)建成市级以上法治文化示范点。(责任单位:法宣处)
  5、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继续轮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负责人。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知晓率。(责任单位:法宣处)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不断拓宽法律服务供给渠道。
  6、建设网络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推行互联网+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建立司法行政系统二级数据中心,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新的法律服务产品,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的无缝对接。(责任单位:新闻中心、148协调管理处、计财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
  7、研发“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产品。与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全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沿线省市律协工作交流,积极推进跨国律师交流合作,大力培养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加大产品研发,优化服务模式,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境外企业走进来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跨境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律管处、市律师协会)
  8、强化律师队伍管理。建成律师管理信息化系统,引入先进律所管理经验,培育我市一批大所强所。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在合伙人、骨干律师、青年律师中培养发展一批符合条件的新党员,增强党的凝聚力。(责任单位:律管处)
  9、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出台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文件,努力解决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三难问题、办理民事案件调查难问题。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努力协调解决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社区服务等经费补贴落实问题。(责任单位:律管处)
  10、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扩大立法援助覆盖面。实施法润港城法律援助惠民阳光工程,制订连云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降低准入门槛。联合财政部门出台《连云港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法援处、计财处)
  11、强化法律援助监管。出台并推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及相关考核办法,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聘请专家担任法律援助行风监督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及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运行状况及律师值班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法援处)
  12、优化公证服务产品供给。继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规范公证服务标准,优化公证服务产品供给,年内成立连云港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做精做优人身财产领域的公证服务。主动介入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服务等领域,认真办好征地拆迁、旧城改造、财产继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证事项。组织研究新型公证业务事项,指导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公管处、公证处)
  13、加大公证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季度检查制度,加强公证质量日常监管。完善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贯穿证前、证中、证后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市公证质量的不断提升。加强对执业活动的全过程监督,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抓好执业监管,及时发现执业问题,规范执业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公证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全市公证标准化水平。实施公证援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申办的公证事项,减收公证费用。组织开展公证敬老月、公证助残日、公证开放日等专项活动,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责任单位:公管处、公证处)
  14、加强鉴定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验证工作和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鉴定人负责制,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严肃追究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制定出台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管理实施办法》,促进鉴定人规范行为、诚信执业,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开展《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司鉴处)
  15、不断扩大鉴定业务范围。指导正达鉴定中心新增文书鉴定业务工作填补苏中、苏北地区空白。注重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窗口形象,重点抓好东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搬迁后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全市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司鉴处)
  16、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准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切实做好司法考试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国家司法考试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司考处)
  三、完善特殊人群管控全覆盖体系,提升科技强矫的能力和水平。
  17、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建成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指挥平台,构建集视频监控、声纹识别、短信交互、实时监管、预警告知、资料存储六大实战功能于一体,社区控制、定位控制、视频控制、数据协作四网融合的动态管控体系。(责任单位:社矫局、计财处)
  18、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机制。研究落实司法部等《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意见》。积极推广建立社区矫正协会,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民情调查、数据分析、法律服务、互帮共建、社会工作五支新军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评估、心理矫正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社矫局、政治部)
  19、大力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人员配备,使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配比达标,确保有专门力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跟踪问效。(责任单位:社矫局)
  20、加强县(区)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中心实体运作,完善监管、教育和帮扶功能。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的信息数据互通,根据办案需求提供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数据,保障案件侦查、诉讼审理、违纪查处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责任单位:社矫局)
  21、加快县区指挥中心实体化建设。通过共享服刑人员数据信息,建立社区矫正网上追逃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水平,提高刑罚执行力度。在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等新城区建立新城区社区矫正集中宣告室。(责任单位:社矫局、计财处)
  22、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市解除强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站,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力争我市后续照管工作早日步入试运行。建立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在全市县区局建立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责任单位:帮教处、计财处)
  23、延伸安置帮教措施。畅通与省内25个监狱联络渠道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平台沟通渠道,及时掌握我市服刑人员情况,不断强化衔接管理,联合解决释放难个案。与监狱联合对服刑人员特困家庭开展走访活动,组织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责任单位:帮教处)
  24、规范县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打造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协会平台,在各县区成立志愿者协会。强化县区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安置能力。(责任单位:帮教处)
 四、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和社会组织建设。
  25、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成率达到100%;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500人以上企业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责任单位:基层处)
 26、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把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人民调解员工作提供必要物质保障。以县(区)为单位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制度,逐步提高个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延伸至村居调委会。(责任单位:基层处)
  27、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提高矛盾纠纷案件录入率,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预警、信息反馈等源头治理机制,为群众传递诉求和为党委政府提供预警信息的作用。(责任单位:基层处)
  28、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解,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导师,全面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基层处、律管处)
  29、加强司法所、司法站建设。做好部分司法所收编直管后续工作,配强配齐司法工作人员,加强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投入,完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紧密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司法所九项职能的有效发挥。(责任单位:基层处、计财处)
  30、全面强化村居司法站建设。依托司法站启动实施法律服务八进村工程,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服务主力军作用,实现司法行政职能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基层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
  31、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培训与执业监督,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集中整顿、规范管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风气,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基层处)
  32、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社会组织的引导培育工作。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专业孵化基地,结合实际完善社会组织入驻受理、评审、签约、出壳等孵化培育机制,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快基础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探索发展网络组织、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教育帮扶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基层处;参加单位:办公室、政治部、法宣处、律管处、公管处、司鉴处、社矫局、帮教处、148协管处、新闻中心)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3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以中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处群众信访举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继续推进市委市政府五项新规和市局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责任单位:政治部、纪检室、机关党委) 

  34、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与高校联合开办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培训。持续开展司法行政法治课堂、读书荐书、法治征文等活动。以标准管理为核心,建立标准化的执法和服务工作模式。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管理工作标准大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件质量和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法制处)
  35、积极探索推进法律服务人员亮级上岗。分条线制定岗位练兵计划,深入开展互帮共建工作,不断丰富培训载体,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能力。以职业管理为抓手,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不同群体的职业准入门槛,切实把好人员入口关。(责任单位:政治部)
  36、加强全系统特别是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律师等行业的党建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实现党组织建设的全覆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牵头单位:政治部;参加单位:律管处、机关党委、纪检室)
  37、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信息研判能力。按照省厅和市局的工作要求,以信息主导工作为理念,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提升信息研判能力。建立稳定的信息宣传队伍,加强与媒体联系筑建稳固的宣传阵地,强化宣传策划提升宣传质量。(责任单位:新闻中心)
  38、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人民满意先锋岗创建活动,以江苏最美人物钱鹤飞、第二届最美港城人朱胜德、最美司法所长程思等重大典型为榜样,持续开展五十佳、最美港城人评选等活动,不断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队伍的职业荣誉感,通过内聚合力、外塑形象,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政治部;参加单位:新闻中心)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