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436/2025-00045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26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中心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连云港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中心(市非诉讼服务中心)为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制研究、法治事务、非诉讼服务、行政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机构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指引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进展查询服务。
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从事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或者组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支付法律援助补贴,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
从事政府法治理论研究、特别是有关地方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仲裁等实践性法律事务的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性意见。
组织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引导、帮助当事人选择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组织矛盾纠纷化解,开展行政争议调处,指导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案件,负责协调流转、协调督办化解案件。
法律援助服务形式:
1.法律咨询;
2.代拟法律文书;
3.刑事辩护与代理;
4.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以及非诉讼代理;
5.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6.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7.行政复议案件代理;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医疗损害、建筑物(构筑物)和物件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
10.遭受校园欺凌的未成年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11.婚姻关系中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主张相关权益;
12.因继承权受到侵害、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主张相关权益;
13.因农作物、养殖产品等受到损害,或者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
14.因征地、拆迁而使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在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15.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受到侵害主张相关权益;
16.因居住权受到严重侵害主张相关权益;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方式:
1.连云港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北路10号
电话:0518-85318151
2.东海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东海县海陵西路31号
电话:0518-80321690
3.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灌云县水利中路新区幼儿园西侧
电话:0518-88990106
4.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湘江路与幸福北路交叉口
电话:0518-80926148
5.赣榆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东路 19号
电话:0518-86210148
6.海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79号
电话:0518-85608148
7.连云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连云港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西墅路9号
电话:0518-8051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