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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三举措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 时间:2021-02-23 17:33:44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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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样措施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建设,提升连云区工作依法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去年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14项。

二是规范政府文件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通知》,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审议。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政府合同,一律不得签订。强化政府文件审查把关,年度完成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审核97件次。

三是规范文件审核报备。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机制,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管理”三统一制度;开展与民法典相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