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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向社会公众推介仲裁制度

  • 时间:2020-01-08 10:40:05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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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下午,市局在全市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向广大媒体和社会公众推介仲裁制度,并就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相关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局副局长吴西涛介绍,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重要的非诉解决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调要加快整合包括仲裁在内的法律服务资源。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将从三个方面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大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重点行业,广泛宣传仲裁法,提升社会公众对仲裁的认知度。仲裁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解决法院诉讼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人民法院负担;有利于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减少纠纷当事人的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体现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诉讼爆炸”难题的现实需求。连云港以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会为契机,发挥仲裁在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通过仲裁途径化解纠纷。

二是着力推进仲裁事业发展。加强仲裁委自身建设,完善章程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连云港仲裁委聘任200多名著名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律师等组成的仲裁员队伍,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当前,连云港进入国家战布局,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国家设立了连云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动引导当事人格式合同、示范合同文本中增加仲裁解决纠纷的选择性条款, 提出纠纷化解方案。积极筹备组建连云港自贸区商事仲裁分支结构,发挥仲裁自主性、权威性、国际认可的优势,支持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交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健全仲裁监督和协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仲裁委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进行沟通,确保仲裁质量和效率。在仲裁财产和证据保全、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为仲裁提供有力监督和保障。探索在人民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等设立仲裁服务指引,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建立诉讼案件立案前委托仲裁委先行调解机制,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仲裁工作实践,以优质的仲裁服务,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