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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四个提升”夯实未成年人维权厚度

  • 时间:2019-09-03 17:24:23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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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心系未成年人成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9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652人次。

一是织密援助网络,提升服务便捷度。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实现法律援助“一站通”“一网通”“一线通”。实体平台,建成覆盖1个市和10个县区(功能区)法律援助中心、87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684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努力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网络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依托省法律服务网(12348江苏法网)、政务服务网、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法律援助“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平台,实现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对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提供全天候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完善机制建设,提升维权质效度。畅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将法律援助介入刑事案件从审判阶段前移到侦查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强化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适用范围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场审查、当场指派。

三是注重案件监管,提升服务满意度。市、县区两级法援中心挑选辖区内专业水平高、热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队,从源头上把好援助质量关。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组织律师团队集体研讨论证。严格落实质量监督机制,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案件必跟踪、庭审必旁听、援后必回访、质量必评查”的“四必”原则,确保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2018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合格率100%、优秀率60%,受援人满意率为100%,连续多年援助案件“零投诉”。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提升维权知晓度。积极与市教育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联系,深入辖区内中小学校、社区,开展校园安全法治宣传、宪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课堂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2019年全市法治副校长在各中小学举办各类讲座、讲课、辅导等达47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