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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金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届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 时间:2025-08-28 17:38:44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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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李彩花,女,1965年02月01日生,汉族,江苏连云港人,群众,高中学历,原单位及职务猴嘴街道振云社区工作人员,拟任连云港市金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李传凤,女,1961年04月20日生,汉族,江苏连云港人,群众,大专学历,原单位及职务猴嘴街道信访办工作人员,拟任连云港市金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行政负责人)。

公示时间:2025 年 8 月 28日 —2025 年9 月 4 日(5 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18-8531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