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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19-09-19 10:55:29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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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做好项目调查研究。各单位在报送制定计划项目前,必须对拟报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确保在2020年度内完成计划。拟报送的制定计划项目在报送前,还必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送。

二是切实提高报送项目质量。项目应当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体现地方特色,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服务改革创新,服务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百姓期待、社会关注的问题为主。

三是严格控制报送项目数量。各单位报送的项目原则上限1件。确有需要的,但不得超过3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程度,认真研究报送项目。对已申报,但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有关单位可作为储备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准确把握项目报送范围。报送的规章项目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非指具体事项)。超出的前述范围的,不作为规章制定项目。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不受规章项目事项范围的限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见附件)报送(也可传真)市司法局立法处,电子文本发送至lygsfzbxx@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本年度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李睿  85318869、13675285645;黄兵85318629、15896119641

附:1.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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