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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时间:2015-03-25 11:13:23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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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省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在连云港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连云港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服务中心(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3号楼一楼)

二、注意事项

1、按要求证书须由本人领取,请领证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

2、如不能按时领取,我处将代为保管,此后领取请提前电话预约。

3、联系电话:85318106

连云港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