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7日至7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0月16日,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司法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效的工作行动、有力的整改措施、严明的纪律作风,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局党委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巡察整改“三张清单”,专门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多措并举做好方案审核,疑难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形成局党委统揽全盘、各处室协同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通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进行经常性调度,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重点整改任务。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到把整改落实与抓班子带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碰头、研判、部署工作机制,按照每月“一分析、一调度、一督导”要求,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管控盯紧抓牢。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工作目标,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深入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改,标本兼治、长效长治改,统筹协同、系统推进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高效推进。工作中既立足当前,从具体问题改起,又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问题反馈后,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坚持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委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首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分管业务交流学习心得。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每月向基层党支部推送“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必学内容。
二是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通过公示局领导周安排和处室周工作、召开局务会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局机关征集年度创新创优项目19个。“八五”普法工作受司法部表扬,《构建“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新模式》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局微信公众号分期展示年度法治惠民实事成效,组织各县区、两代表一委员、法治观察员赴赣榆参加现场会,跟踪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进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协调推动工作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扩大)会议,部署推进各县区、板块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协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强化对基层的动态帮扶和分类指导。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鼓励县区结合各自优势项目开展创新工作。举办依法治市、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律师等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2.关于“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督察整改。融合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纪检监察、营商环境等职能,邀请法治观察员、行政执法监督员,集中开展“联合督一次”实地督察活动。对县区(板块)以及17家市级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等情况开展实地督导。联合市政府办、纪检部门以及市政府督查室对行政诉讼败诉较为集中的部门开展实地专项督导,查找败诉分析问题及成因,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推动协调化解。将行政执法、普法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作为重点指标列入市级机关高质量发展考核。组织对县区、部门开展综合督察、实地专项督导,推动各单位明确主体责任,逐项解决问题。制订全国首部涉及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地方政府规章《连云港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办法》,通过立法完善行政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召开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会,编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事项清单,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
3.关于“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执法业务评查。针对2023年卷宗评查发现的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及时发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对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每季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及时梳理、汇总、分析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常态推进落实机制。实地走访202家企业,93%企业对执法检查工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推广应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系统,推动市、县区、镇街行政执法线上监督全覆盖。
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作用。针对县区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通过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行政复议决定,对行政征收补偿、投诉举报处理、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纠错。针对有需要改正的违法行为或需做好善后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推动规范行政行为。针对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环节发现的违法情形,制发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引导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4.关于“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成效不持续”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出台述法工作规则,完善述法工作机制,坚持述、考、评、督各环节贯通,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全覆盖,持续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开展推进降低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协调法院、属地政府、被诉行政机关等专门力量,集中化解一批具有败诉风险的行政案件。
二是完善诉中化解机制。联合市中级法院出台《连云港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将更多行政争议导入到行政复议程序,推动诉前诉中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台《连云港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评估机制》,加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分析,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情况季度通报内容。督促提醒相关单位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历年来首次达到100%。
三是推动重点领域整治。针对一审败诉案件,分析败诉原因、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每月向市政府专题汇报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撰写《连云港市近年来行政案件败诉纠错情况分析报告》,对2022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应诉败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就进一步压降败诉率提出对策措施。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切实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精准度。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对镇街综合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人员配备、综合执法平台使用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活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专题教育培训,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诉后责任追究。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完善日常联络、协同配合、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机制。与市纪委联合印发《连云港市行政复议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将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情形、流程、期限及注意事项,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类似行政案件、行政争议的产生。
5.关于“监督仲裁案件规范办理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积案攻坚。起草制订《仲裁案件送达程序指引》《仲裁案件效率相关规定》《鉴定工作规范》,规范细化仲裁案件程序时限。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商联出台《关于加强“诉讼、调解、仲裁”衔接配合,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指引》,完善诉讼案件仲裁调解工作流程。开展专案研讨30余次,提出审核参考意见100余条,召开专家咨询会议6次。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严格依据《仲裁法》《仲裁规则》相关规定,完善内部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及回避制度,接受仲裁委秘书处及双方当事人监督。增加县区办案力量,自巡察以来,县区分会案件组庭90件,共26名仲裁员参与办理,其中县区仲裁员13名、市仲裁员13名。
三是强化集体决策。修订《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缓交、减免及退还仲裁费用管理办法》,明确可予减免仲裁费的情形、减免标准及审批流程,建立当事人申请、办案秘书初审上报、部门审查、较大金额集体研究、领导审批流程,确保仲裁费减免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6.关于“指导公证人员规范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转发中公协《全国公证行业惩戒案例通报》、省公协《2024年11月全省涉台瑕疵公证书情况通报》,组织公证员业务培训,加强执业监管,强化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质量责任意识,指导推动县区司法局妥善处理公证赔偿案件,提升全市公证工作质量。
7.关于“强化律师行业规范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律所规范化建设。印发《连云港市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赴市廉洁文化馆开展现场教育。编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完善内部各项制度。组织律师事务所制定规范化建设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着力破解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律师行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通报近年来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律师相关情况。抓好青年律师、实习律师职业道德纪律教育,通过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班、青年律师训练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考核工作。严格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赴10家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按季度开展网上巡查工作,全年共开展网上巡查233次。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市律协领导班子包片联系县区,摸排片区内涉律师风险隐患,及时掌握片区内律所和律师在执业中的困难和诉求,指导、推动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举办全市律师行业投诉处理工作培训班、惩戒工作业务培训班,做好律师投诉查处工作。
8.关于“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规划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培训班、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培训班等,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与江苏海洋大学联合开设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班,提升法律专业学历层次。对各县区司法所人员法律专业背景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按照专业要求,对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适度调整。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能力水平。举办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政治理论、警示教育和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实现政治能力和业务技能双提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通过考核确定严管、普管、宽管等级,并根据表现及时动态调整。组织开展全市社矫条线“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9类重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矛盾风险全量数据库,实行矛盾风险清单动态管理。对全市帮教对象档案不规范现象进行查遗补缺,每周开展定期网上数据巡查2次,发现有安置帮教对象档案不规范的情形立即处置。
9.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齐心协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领导干部政治忠诚剖析、民主生活会,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结合典型案例交流心得体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优化职能配置,报编办同意后,对市局“三定”方案中涉及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结合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理顺职责任务。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规范考察学习管理,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财务规定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办法》,落实考察学习人员事前审批,考察学习人员结合实际形成书面考察学习报告。查处违规转租行为,责令存在对外转租的承租人将社会租赁人员全部清退,涉及转租的房屋全部腾退收回。加强警示教育,引以为戒,组织承租户学习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签订不得出借、转租承诺书。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常态化开展转租行为检查。
10.关于“对直属单位监管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直属单位公车管理。督促仲裁委秘书处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调度、审批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照用车申请、领导审批、平台派车、明确线路等程序,确保公务用车平台系统信息完善、运行规范,主动接受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定期登录监管账号,对直属事业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支部组织领导。调整领导分工,选派市局党委委员分管仲裁委秘书处工作,完成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换届选举,将3名支部委员增设为5名支部委员,局党委委员任仲裁党支部书记。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先由党支部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研究。组织党员参与法律服务活动,赴大浦工业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仲裁业务推介。积极发展党员,新吸收1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市局成立内部审计工作组,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仲裁委秘书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仲裁委秘书处根据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拟定《连云港市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征求市局各直属单位、行业协会和市审计局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强化内审机制建设。
11.关于“攻坚克难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实施《连云港市行政复议质效提升“基础建设年”实施方案》,举行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审判庭工作人员140多人参加“同堂培训”,全面提升能力水平。组织全市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集中培训、理论考试、现场实操、模拟执法等,有效提升各级综合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暂扣、收回、注销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保障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督促指导县区加大对镇街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落实全市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要求。
12.关于“举一反三不够”问题的整改。
市局对赣榆区司法局下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通知,推动赣榆区司法局整改。目前,赣榆区司法局已协调赣榆区财政局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和目标考核奖纳入2025年区司法局部门预算,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强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用力,深化巩固整改成果。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筑牢信念根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组织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重点攻坚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确保问题条条整改、措施件件落实。对新制定修订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动态监控评价,确保执行效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再检视、再整改、再提高,完善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形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突破攻坚作用的方法措施,真正通过落实巡察整改补齐短板,推动长治长效。
(二)强化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持之以恒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整体提升党建的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狠抓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整治顽瘴痼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把巡察整改形成的强大动力,全面融入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之中,为推进“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立足实际,提升司法行政效能。把巡察整改的要求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环节,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促进事业发展创新的过程,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锚定为港城现代化新实践提供高效能法治保障、高品质法律服务、高水平平安建设的目标定位,聚焦执法司法领域顽疾整治,规范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社区矫正等重点岗位,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仲裁“超审限”案件攻坚等重点领域,实现对执法司法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成绩,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318052,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邮编:222006;电子邮箱:sfj85318061@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