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228/2017-0000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法制办 | 发文日期: | 2017-02-20 |
文号: | 连依法〔2017〕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表彰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广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大局,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始终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政府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依法审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为表彰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法复函〔2011〕440号)要求,现对灌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10个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和蒋明彦等18名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连云港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0日
附件1
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10个)
灌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赣榆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附件2
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共18名)
蒋明彦 东海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曹海晏 灌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吕业茂 灌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王敬华 赣榆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成苏洋 连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万 霆 海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范胜涛 市公安局
朱晓璐 市国土资源局
张宏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张 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 雯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黄晓兵 市环境保护局
黄 艳 市物价局
杨 光 市监察局
高 敏 市财政局
谢 丹 连云港地方税务局
闫建立 市交通运输局
刘 璇 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