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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9-00050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11-12
文号: 连司通〔2019〕5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时代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时代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12 15:57:16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司法行政事业迎来了机构重组、职能重塑、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重新组建的司法局,整合了原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和依法治市办的职能,被赋予了新的职责使命。为了充分展示重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新时代的新作为新面貌,全面展示司法行政队伍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典型事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新时代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具有突出先进事迹和工作业绩的在岗人员;

2.曾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3.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荐名额

各县区局各推荐2名候选人,各行业协会各推荐2名候选人,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推荐1名候选人。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此项活动抓实抓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选好典型,确保评选质量。

2.严格程序。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时要严格把关,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市局通过召开评审会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提交市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3.严肃纪律。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将撤销候选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4.按时上报。各单位、各部门请按时间节点要求,于11月15日之前,准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市局组织人事处。材料包括:(1)申报表,即《“新时1美司法行政人”申报表》(附件1);(2)汇总表,即《“最美司法行政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3)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申报表》需报送电子稿及纸质版一式2份,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王媛媛,联系电话:85318061,邮箱:sfj85318061@126.com

附件:  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最美司法行政人”申报表

     2.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最美司法行政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