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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06-00047 信息分类: 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06-11-20
文号: 连司[2006]7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的意见
内容概览: 为巩固、规范和全面提升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全系统参与“平安连云港”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厅的具体要求,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时效: 有效

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的意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0 00:00:00

连司〔2006〕70号

  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司法局: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自2003年8月参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实现了参与平安创建的预期目标,为推进全市平安连云港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巩固、规范和全面提升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全系统参与平安连云港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厅的具体要求,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的意见》(连发[2006]41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参与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司通[2006]66号)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安全、创建法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为营造我市社会更加安全、治安更加稳定、经济更加安全、群众更加安定的社会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地区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整体推进、全省争先,为做强做实平安连云港品牌作出积极的贡献。具体目标是:

  1、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使大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完备,队伍素质明显增强,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努力实现三下降、三提高、三不出、三防止的工作目标,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得到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和行政案件调解率得到提高;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较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区);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防止民转刑命案的发生,防止集体进省赴京上访案件的发生。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2、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对象的普及率达到100%。通过深入开展全民学法用法活动,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依法维护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使60%的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标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建设平安连云港、法治连云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连委办发[2006]30号)精神,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用三年的时间,达到工作人员齐备,管理规范有序,设施配备齐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所有司法所都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司法所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4、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水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扎实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处于全省最低。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的制度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工作方法体系、质量评估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矫正对象无脱漏管现象发生,社区矫正工作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5、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完善便民措施,畅通申请渠道,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继续开展创建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活动,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质量监管,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6、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拓展、规范和提升法律服务工作,量化指标年递增,率居于苏北领先。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的维护稳定工作提供专门服务。做大做强公证业务,公证办证质量居全省前列。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得到完善和发展,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加大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措施落实,努力做到七个进一步加强,努力实现七个不断提升。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纠纷调处能力,筑牢平安连云港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连委办发[2006]71号),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司法行政为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和调解能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领导接待、协调会办、督查回访、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使大调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强化预警和快速反应,着力提高基层发现、控制、钝化、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奠定平安连云港建设的思想意识基础。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法治环境。深入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宪法为核心,重点加大对城镇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口、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活动,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围绕和谐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促进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三)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夯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按照市委实施强基工程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连委办发[2006]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06]33号),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根据省、市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规范化的水平,力争通过考试录用、调任转任等方式,将挪作他用和尚未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调整、落实到位,使每个司法所的人员达到3人以上。要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切实改善基础设施状况。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教育培训,花大力气抓好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司法所九项职能的充分发挥,使司法所工作人员成为平安创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中坚力量。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着力在增强社区矫正整体力量、科学规范管理和经验总结上狠下功夫,严格监管措施,探索创新教育矫正方法,确保矫正对象管得牢、改得好,保证社区安全和稳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以科学规范管理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矫工作的制度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工作方法体系、质量评估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以形成示范为要求,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区和示范乡镇建设,要制定措施,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要继续落实好安置帮教措施。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总结推广创办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的经验,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增强安置帮教的效果,努力拓宽安置渠道,积极探索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要强化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增强安置帮教效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加强社会救助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契机,深入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加大办案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切实帮助经济困难群众解决请不起律师打官司的问题。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全面落实《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快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硬件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工作水平和便民利民程度。建立动态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六) 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层次,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主动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多样化的新形势,以提升服务层次为重点,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为经济改革发展、政府依法行政、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渠道,注重在公益领域和传统领域拓展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多地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认真、贯彻《律师法》、《公证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切实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管理,健全法律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规范,加强投诉、调查、听证和处罚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两结合的管理体制,稳妥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公证工作、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为进一步参与平安连云港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约意识。围绕提高四个能力、增强五项本领,组织开展公务员能力培训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专业层次,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水平。严格落实队伍管理的各项规定,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严格执行双六条禁令,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提名权、选择权、监督权,确保准确、公正地考察使用干部。以学习贯彻党章为契机,认真落实《实施纲要》的贯彻意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为全面履行各项职责提供保证。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参与平安连云港建设,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今后三年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参与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我市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目标,进一步增强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做到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工作思路上有新的开拓、工作绩效上有新的发展,为创建平安连云港、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进一步参与平安连云港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摆上位置,精心组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切实将各项任务、要求分解成若干具体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 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定期检查与日常抽查、自查与互查、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经常性、多层面地进行调查走访和检查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强化跟踪反馈,直至问题解决。要坚持深入一线,加强对基层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困难,分析思考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参与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要积极履行与综治工作联系点的共建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加大指导、帮扶力度,促进联系点综治工作实观明显改观,早日步入社会治安安全地区行列。

    (四)总结经验,细化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市局提出的目标要求,对近年来参与平安创建的情况集中组织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努力方向,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参与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制定考评内容、标准和方法,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参与平安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定优和干部晋职晋级、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激励机制约束,加大争先创优力度,注意发现并及时表彰参与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对参与创建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实、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谈话诫勉,并追究相应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平安建设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和特色作用,形成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进一步参与平安连云港建设为统领,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创新创优,全面抓好各项参与创建措施的落实,为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和在全省争先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司法  平安连云港  意见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协会、学会,局领导。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6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