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10-00021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0-05-26 |
文号: | 连司通[2010]4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市司法局“阳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司法局决定成立“阳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 ||
时效: | 有效 |
连司通〔2010〕40号
关于成立市司法局阳光执法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决定成立市司法局阳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国富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晓红 副局长
谢佃钦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尤竞春 政策法规处处长
许清贤 律师管理处处长
刘少东 公证管理处处长
孙克献 基层工作处处长
郭友好 司法鉴定处处长
张春来 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
唐 亮 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
郑义凯 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
张玉银 政治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晓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尤竞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司法 行政执法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