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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0-00022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0-05-26
文号: 连司通[2010]4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局特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5-26 00:00:00

连司通〔2010〕4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法[2010]25号)精神,为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局特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阳光执法行动的实施意见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阳光执法行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组织实施阳光执法行动,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开展阳光执法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发 46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通过公开促公正,实行透明保廉明,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主要内容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2、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外,执法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廉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办案新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网上运行机制。加快电子政务应用,通过开展网上办公系统和行政执法专项技术培训,做到工作人员熟练操作、规范运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不断扩大网上运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综合效应,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行政权力透明、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正确执法观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面整合、细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执法轨道。

  5、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形成科学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各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细化工作要求,严密工作流程,落实监督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逐步构建较为完备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度安排。

  整个活动从 5月开始,到 12月底结束,共 8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5月下旬)。各县区局、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 46号文件精神、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本方案的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整改提高方案,作出专项部署,确保阳光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到位、动员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6月- 11月)。各县区、各部门按照阳光执法行动的目标要求,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把问题和差距查找到位,做到工作目标明确,问题差距清楚,整改思路清晰,工作措施明了;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流程,从制度上保证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是加大硬件投入,确保公开有场地(屏幕),网络有链接,随时能查询。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 2月份)。按照目标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内容,向市局阳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写出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局应成立阳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阳光执法行动的负责人,从组织上保障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2、提高思想认识。阳光执法行动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取得实效。

  3、认真整改问题。对照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们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较长路程要走,还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要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推进,逐项完善。

  4、强化督查通报。专项行动中,市委政法委将组织督查组分阶段逐项督查,并通过现场会、观摩会、专项巡视等形式开展督导推进,进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及时通报。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按照序时进度完成阶段任务。

  5、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的落脚点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的一贯性才是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保证。硬件设施必不可少,制度的坚持更为重要。要紧紧抓住责任机制,各项工作定人、定职、定责、定期查验。

   

主题词: 司法  行政执法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