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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1-00051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1-04-21
文号: 连司通[2011]2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1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览: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市“务求连战连胜,加快新的跃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1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4-21 00:00:00

连司通〔201128

关于印发《2011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中心,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意见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市务求连战连胜,加快新的跃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筑牢维稳首道防线

扎实开展大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对村(居)、企业、行业等调委会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全面开展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活动,对照七化标准,评选命名表彰一批规范化调处中心,力争80%以上达到规范化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大力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评选表彰30名调解能手,有效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积极性。

完善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制度。继续坚持村级周研判、乡级旬研判、县级月研判、市级季研判的分析研判制度,建立纠纷分级预警报告和重大纠纷快报、直报制度,认真落实定期排查、网格排查、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敏感时间、重要时段、重大节日的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落实维稳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居、重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6%以上。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进一步规范5+X对接机制,切实加强公安、法院、检察、劳动、卫生、工商、工会等各类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积极向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拓展,努力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救助等方法,妥善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着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综合考评办法,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工作。

二、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组织开展服务沿海当先锋活动。按照省厅双促双助活动专项深化年和市委政法委沿海开发护航行动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三区三重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沿海开发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

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网络,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作好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防止矛盾冲突的激化升级,疏导并避免大规模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活动,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抓好公证工作的执业监管,发挥公证的证明作用,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减少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开展三农法律服务提速行动,满足乡村、城镇、社区法律服务需求,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民生优先原则,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坚持应援尽援,落实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采取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继续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加强与劳动、妇联、共青团、总工会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大对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互动机制,切实维护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质量监管力度。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确保四县建立坐席,围绕社会热点、焦点性问题反应社情民意,并做好定期分析统计,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搭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三、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根据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坚持繁荣法治文化、培育公民意识、促进法治实践、建构法治传统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着重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让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围绕社会大局稳定、沿海开发及保障和服务民生,创新学法载体,落实关键举措,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开展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减少和预防各种侵害农民工权益现象的发生;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护法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服务沿海开发法制宣传月活动,将实用法律送到沿海开发一线。

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文化广场、法制一条街、法治长廊、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力争每县区打造1-2个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并以各类阵地为依托,开展1-2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六五普法的启动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拓展普法新阵地、新载体,组织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摄影展、广场法律咨询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中接受法治教育。

四、提升特殊群体管控水平,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交付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四项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衔接信息网络,建立有效的衔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控科技水平;建立完善的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强化落实监管措施;杜绝社区服刑罪犯漏管现象,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和敏感性案件。积极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建成率要达到100%;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志愿者结构,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科学矫正、严格执法的水平。

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有效使用安置帮教管理软件,规范衔接运行机制,增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成效。做好对全市2010年度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要进一步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市级阳光就业扶助基地活动;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和送技能进监所、社会帮教进监所等活动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力提升一线实战水平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所一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好司法所的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确保司法所人员稳定、有效运转。积极参与新一轮江苏省优秀司法局(所)创建活动,依据省司法厅新修订考评指标要求,层层落实创建责任,争取有40%的所跨入全省先进行列。积极打造县区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会矛盾调处四大平台建设,不断强化实战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两级调处中心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办指导等四项职权的运作机制和实施办法,强化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职能。

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主题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认真研究解决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年度平安创建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主题词: 司法  综治平安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政法委。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