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12-0002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2-02-06 |
文号: | 连司通[2012]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成立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连司通〔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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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律师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就成立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选派业务能力强,精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中青年骨干律师组成。凡涉及农民工讨薪须经司法程序解决的案件优先受理,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律师、当天开始讨薪。对恶意欠薪或暴力殴打讨薪者的情况,律师团可通过向公安机关举报等措施,协助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司法行政、人社、建设等部门
组成,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交流农民工欠薪信息。凡需通过司法程序讨薪的,交由司法行政机关148热线值班律师解答咨询,进行处理。
三、开通法律咨询热线。以148 热线法律服务平台,选派律师值班,加大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咨询、接待力度,将农民工欠薪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降低受案标准,充分发挥148和法律援助两个平台的司法便民服务作用。
四、建立调解服务组。对于欠薪人数较多,尚不具备法律途径解决的欠薪案件,由司法行政机关指派派律师配合劳动监察、建设部门组成调解组,代表被欠薪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通过宣传劳动法律知识,促使欠薪单位主动履行义务。
五、设立农民工讨薪便民服务点。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普遍设立农民工讨薪便民服务点,作为律师事务所便民服务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将服务农民工欠薪情况纳入律师个人评先评优内容,切实增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组建农民工讨薪宣传组。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人社、建设部门,经常组织律师到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园区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知识的宣讲,重点宣传劳动纠纷证据的保存、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仲裁与诉讼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以不断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附件: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
市农民工讨薪律师服务团组成人员名单
团 长:邵 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
副 团 长:夏兴国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 支队长
卢长领 市城乡建设局清欠办 主 任
秘 书 长:金良东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处 长
办公地点: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单:张 华(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顾召营(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胡 伟(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苗红伟(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田浩轩(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刘世宽(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胡光璞(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仲 博(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李秋生(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范亚红(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张 勇(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刘 娟(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李乃久(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郁 翔(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
李振华(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
主题词:农民工 工资 律师服务团 通知
抄送: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