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12-00043 | 信息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2-11-07 |
文号: | 连司通〔2012〕9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2年四季度公证质量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证执业的监管,提高公证质量,市局决定近期组织全市公证卷宗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效: | 有效 |
连司通〔2012〕91号
关于开展2012年四季度公证
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连云港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证执业的监管,提高公证质量,市局决定近期组织全市公证卷宗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2012年7月1日以后已办结归档的继承、遗嘱、赠与、遗赠抚养协议、现场监督和涉及财产转移的委托、民间借贷类公证卷宗。
二、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采取集中方式,各公证处自行选取公证卷宗(按注册公证员人数,每人3本)报送至检查地点。市局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各公证处主任(负责人)组成,负责卷宗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11月12日上午9:00,为期一天。
四、检查地点
灌云县司法局。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7日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