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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4-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07-02
文号: 连司通〔2014〕4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团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壮大我市法律援助专业力量,不断满足社会弱势群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经研究,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连云港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及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咨询解答)团(以下都简称为法律援助律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团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02 00:00:00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关于

成立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法律

援助公益服务团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壮大我市法律援助专业力量,不断满足社会弱势群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经研究,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连云港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及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咨询解答)团(以下简称为法律援助律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的主要目的

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感召力,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律师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和人才支持,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有效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职责

法律援助律师团由司法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社会执业律师等组成,是为全市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的非常设机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解答法律咨询,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服刑人员维权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服刑人员提供代理或刑事辩护;

3、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我市重大刑事案件的处理进行法律方面的论证,并提出律师建议;

4、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及为弱势群体维权工作进行研讨。

5、接受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安排,参与相关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三、组成和工作方式

法律援助律师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20名,市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咨询解答)团成员35名,成员数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团长由市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担任,市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咨询解答)团团长由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担任,团长负责协调处理法律援助律师团的重要工作;法律援助律师副团长分别市局相关职能部门资深律师担任,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受团长委托,协调处理法律援助律师团的有关工作。

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由市司法局聘任,成员需要调整的,由团长提出意见,报市司法局同意后予以调整。

法律援助律师团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开展各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服务方式采取约请制,市司法局将为援助律师提供办案补贴。律师团可根据工作开展需求情况分设专项维权小组,成员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活动、委托代理等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成员要积极履行职责任务,合理安排好参加各类活动的时间,不得借故推诿。市司法局将根据参与活动情况开展优秀成员评选活动。

四、有关工作要求

成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咨询解答)团,是我市律师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各县区、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认真对接、支持配合、提供保障、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团的作用参团的律师,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姿态和饱满的热情为社会弱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附件:1.《连云港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名单》

2.《连云港市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咨询解答)团成员名单》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律师协会

                            2014年7月2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名单

 

  长:金良东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处长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秘书长  

副团长:孙淑萍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处 副主任科员

        隋新明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主任 专职律师  

成  员: 

朱启明   江苏连大律师事务所 主任 专职律师

李美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 主任 专职律师

姚德波   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 主任 专职律师

张大光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 专职律师

张强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杨周     江苏海滋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刘华国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周树华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胡伟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戴高明   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付长洋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程海兵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范亚红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李阳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苏兆军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孙庆军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军     江苏连大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周伟     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韩善武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附件2: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公益服务

(咨询解答)团成员名单

 

  长:张龙江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处 处长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

                法律援助公职律师      

副团长:方美军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公职律师

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部部长

周强生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副处长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副秘书长

        高海洋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主任        

成  员:   

苗红伟   江苏云台山律师所 党支部副书记 专职律师

范斌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杨冬成   江苏顺维律师所事务所 副主任 专职律师

傅成竹   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专职律师

胡光璞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嵇丽     江苏海滋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于旭东   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刘世宽   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范金霞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穆晓晗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王秀胜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韩志清   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朱江     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王军强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苏杨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陈玲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徐继刚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白航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陈华霞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赵金宝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薛尚美   江苏云台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高海荣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赵坚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高能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董建淑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军     江苏连大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庆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孟凡永   江苏顺维律师所事务所 专职律师

顾建秋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进城   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李愔     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宋莹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刘昌开   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