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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6-00006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01-25
文号: 连司通〔2016〕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现将《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时效: 有效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5 00:00:00


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6年1月25日

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连云港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市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要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二、主要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要以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行政许可承办部门和行政处罚作出部门要对公示信息全面把关,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工作目标

2016年3月中旬,市局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迎接市督查组检查考核。

四、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开双公示目录。

市局行政许可承办部门和行政处罚作出部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市局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和归集渠道。市局双公示目录将通过连云港市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sfj.lyg.gov.cn/)进行公开。

(二)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双公示信用信息。

市局行政许可承办部门和行政处罚作出部门应按照市里统一制作的双公示信息展示格式和数据项模板,编制双公示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类,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内同时上报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等)、许可生效期、许可期限、许可机关、当前状态、行政区划编码等信息。

行政处罚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内同时上报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等)、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截止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行政区划编码等信息。

(三)按照要求公示上报双公示信用信息。

市局行政许可承办部门和行政处罚作出部门要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公示内容报送市局新闻中心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且要在市局门户网站公示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内容直接报送至市信息中心。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信息,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信息可归集上报、暂不公开。

公示方式为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主动列表滚动式连续公示10日,10日后,信息有效期内改为查询式公示。没有明确有效期的,公示期为7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6年1月中下旬

贯彻落实全市双公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制定市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和培训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时间。

(二)组织实施:2016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

编制市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并通过连云港市司法行政网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要求及时公示上报双公示信用信息,实现市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

(三)迎检总结: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市督查组检查考核。对市局双公示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市局行政服务处负责编制双公示目录,并将目录及时报送市局新闻中心在连云港市司法行政网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负责编制市局产生的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报送市局新闻中心和市信息中心。

市局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基层公证处、法制宣传处等相关处室负责编制本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报送市局新闻中心和市信息中心。

市局新闻中心负责按市里统一模板在市局门户网站建立双公示栏目,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处室报送的信用信息在双公示栏目内进行公示。

市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对需要追究过错责任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