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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18-00053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12-06
文号: 连司通〔2018〕6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司法局服务 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的通知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司法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
时效: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司法局服务 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06 00:00:00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相关部门,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连云港市司法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6日

 

 


连云港市司法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

健康发展二十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司法部、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二十条措施。

一、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在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民营企业咨询服务窗口,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事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优化民营企业公证办理流程,实行咨询预约制、一次性告知制公证服务,努力做到民营企业办证取证“最多跑一次”。

2、强化线上“法治体检”。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普法网、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中小企业QQ群等服务平台作用,增设服务民营经济的法治宣传内容,开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热线电话、网络平台,广泛接受民营企业在线咨询,综合大数据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通过专业的律师跟进,为民营企业提供远程诊断。

3、编制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与投资、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等要素,编制《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按企业重大经济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分项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产品。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现状,举办“司法行政服务民营企业”系列论坛,研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4、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投诉渠道。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沟通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渠道,积极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民营企业的互动交流平台,提升法律服务实效。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普法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媒体,公开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监督热线,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民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对查证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

二、提升律师服务民企水平,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5、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遴选优秀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组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队,主动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提供及时、配套、全程的法律服务。分类建立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名录,为民营企业精准选择专业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6、开展民营企业集中走访活动。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宣传我市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摸清民营企业法律顾问覆盖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咨询问答等方式,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党委政府部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当好参谋助手。

7、给民营企业家送一堂法治课。在调研民营企业法律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民营企业所处行业、规模特点的不同,探索形成分行业、分阶段的囊括企业用工规范、职工依法维权等多元主题的法律类课题,由律师所认领课题,着手研究,汇编案例和实务操作手册,形成“民营企业法律类课题库”,向民营企业提供“点单可视化”法律培训课程,发挥园区、商会普法工作室的作用,落实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在法治体检活动中普遍为全市民营企业家送去一堂法治课,提升企业家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

8、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契约法律医生”制度,为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一次专题业务辅导,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熟悉了解我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提升法律顾问调处劳资纠纷、修改合同文书、提示风险建议的能力。依托民营企业家协会,设立青年律师服务企业实训基地,实现青年律师资源与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无缝对接。

9、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着力推进在有条件的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体制和平台。加强对公司律师试点企业的工作指导,完善公司律师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加强对公司律师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律师专业化水平。

10、建立法律疑难杂症会诊和企业法律服务“病历卡”制度。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坐诊、巡诊、会诊”制度,开通法律服务地图导航,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建立微信实时对接,进行常态化沟通,实时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掌握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将这些问题和困难记入企业法律服务“病历卡”,组织法律服务团专家采取集中会诊、会办的形式,突出为实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法律服务,建立长效“对症下药”治疗方案。

11、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和民营企业对口服务机制。全市律师事务所对口联系两家规模以上重点民营企业,量身定做法律服务方案。探索律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等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平台。

12、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

三、预防化解涉民企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

13、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依托各类商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

14、成立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参与日常信访轮流值班,协助政府部门处理民营企业发生的信访法律纠纷。加强与仲裁、人民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衔接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等方法解决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15、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16、建立民营企业就业安置基地。与民营企业合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基地,解决民营企业用工难、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免费为基地企业和刑释解教人员创业提供法律服务。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17、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组织、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深入推进以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为重点的“法律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向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推介法律服务的功能,解读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18、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鼓励探索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的新模式,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点,选取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要节点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工作覆盖面,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19、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在市广播电台原有法治宣传栏目的基础上,增设“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专栏,对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更好运用网络、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推送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消息,开展新媒体普法。帮助民营企业建立“法律书屋”,向其赠送法律书籍,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方便。

20、开展“诚信守法民营企业”创建活动。制定“诚信守法民营企业”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从“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组织建设、内部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在全市树立一批“诚信守法民营企业”样板,发挥好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