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19〕连行复第19号
马某某:
你不服被申请人东海县人民政府不履行确认土地使用权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于2019年2月2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当日予以受理。因你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23日
抄送:东海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