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18-00050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28 |
文号: | 连司通〔2018〕6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现将《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 ||
时效: |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局法制处联系。联系人:徐濛,85680380。
附件: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28日
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根据《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2018年度江苏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及省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材料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和范围
(一)考评对象:全市各县区司法局。
(二)考评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和法治建设情况。
二、考评项目和方式
(一)考评项目
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由综合考评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三大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考评。主要考评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履职、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的总体情况。考评的具体内容和标准适用《2018年度江苏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附件2。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1)规范执法
重大执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局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法律援助管理处、法制处等;
社区矫正执法,责任部门: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日常管理,责任部门: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法制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等。
(2)依法履职
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等;
依法决策,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等;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等;
标准化建设,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148协调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法律援助管理处等。
(3)执法监督
内部监督,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等;
外部监督,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法制处、政治部、148协调管理处等。
(4)执法基础建设
执法队伍管理,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政治部等;
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市局法制处等。
2、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考评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省厅、市局部署的重点领域执法管理部署要求的情况。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按照年度计划,由各业务处室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律师管理处等。
3、案件评查。主要考评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重点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厅制定的案卷评查评分表对被考评单位报送的案卷进行评查计分。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投诉查处、信访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责任部门:市局法制处、律师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等;
社区矫正的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责任部门: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二)考评方式
综合评查实行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在线考评,由市局相关部门对照相应指标和分值权重,根据考核评价数据采集方式和计分方法进行评价考核,并将结果送市局法制处汇总;专项检查由相关业务处室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并将结果送市局法制处汇总;案卷评查由市局法制处牵头组织并汇总。
三、考评计分方法
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得分为:综合评查得分×60%+专项检查得分×20%+案件评查得分×20%。
被考评单位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按照具体事项在综合考评得分的基础上加1—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被考评单位发生《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以上考评计分的基础上分别扣减31分、11分后作为考评得分。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自评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相关部门要分别对照县、市执法质量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各县区司法局、市局相关部门应将本单位、本部门自评结果以及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3日前上报市局法制处。
(二)材料报送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相关部门应按照省厅要求,参考县、市执法质量考评材料报送清单及时上传佐证材料,前三季度的佐证材料统一上传至四季度,四季度佐证材料的统计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季度指标和年度指标佐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
(三)市局考评
市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司法局自评和完成报送的情况,组织市局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司法局进行逐一考评。市局相关业务部门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提交市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完成全市执法质量考评汇总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各单位、各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执法质量考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明考评责任。为切实发挥执法质量考评的作用,推进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被考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采集、上报真实准确;考评部门要严格把握考评标准,客观公正、统一尺度,充分利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评价,提升评价效率,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反映基层执法状况。
(三)注重查改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作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重要方面,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考核评查工作记录的同时,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不断改进完善执法和管理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司法行政高质发展的能力。各县区司法局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整改措施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局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