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张龙江:撑起弱势群体的法治梦想
张龙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8年,现任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8年来,张龙江始终心系弱者,竭尽所能,先后组织办理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100余件,其办理的“石梁河水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荣获全国首届“百优法律援助案件”,2018年获评全国首届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
免费维权,赢得百姓信任
1999年,张龙江刚从事法律援助,很多人对法律援助不理解、不接受,不相信“不花钱还能打官司”。
2000年2月初,农民工刘某在施工中不慎摔伤造成下肢瘫痪,因没签订劳动合同,工程队在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刘某与工程队老板多次协商,但各执己见,互不让步。刘某家里人抬着他到工地闹事,阻挠施工,惊动了公安部门。出于对公安部门的信任,当事人将信将疑申请了法律援助。
张龙江在调查取证、主持调解过程中,遭到了工程队老板无数次质疑,甚至连受害人刘某家属也怀疑。张龙江依法办事,费尽周折,最终帮刘某争取到了30余万元赔偿款,用维权事实赢得群众信任。
创新服务,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近年来,张龙江致力于发动全市社会力量,成功组建了连云港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分会,在此基础上,为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先后成立连云港市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淮海工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动员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人民群众满意,是评价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张龙江认为。面对人手少、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张龙江没有退缩、没有懈怠,而是团结带领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迎难而上。成功建立连云港市法律援助对象数据库,内容涵盖全市653名困难职工档案、30万余名残疾人基本信息,11.7万名低保人群登记在册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审查效率,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增强了百姓的法治获得感。
奉献担当,撑起弱势群体的法治梦想
“为百姓艰辛维权,用担当撑起弱势群体的法治梦想,很值!”张龙江说,18年来他办理过大大小小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很多案件令他难以忘记,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当时轰动全国的“喜洋洋与灰太狼”烧伤案件。
2012年,东海县两小学生因模仿动画片《喜洋洋与灰太狼》烤羊情节而被重度烧伤。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两名烧伤未成年人诉《喜洋洋与灰太狼》制片方人身损害赔偿案,由张龙江和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苗红伟律师共同办理。该案件引起全国百余家媒体连续报道。最终,成功为小哥俩维护了合法权益,还直接推动了我国动画制作管理的立法进程。“这起案件的办理,让法律援助走进了公众视野,树立了法律援助这一政府法律惠民济民工程的良好社会形象。” 张龙江欣慰地表示。
张龙江在平凡的岗位上播撒着法治的阳光,书写着自己精彩的人生。近年来,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收到群众送来的38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