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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20-0003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8-28
文号: 连司通〔2020〕3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8-28 16:47:33

各县(区)司法局,各功能区(板块)有关部门,市局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平台,将司法行政工作与网格化社会治理相融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委政法委《2020年度全省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绩效监督评价办法》、《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对我市年度综合考核责任分工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连云港市网格员工作清单》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的重要意义

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强做实基层、服务城乡居民的关键环节,是深化平安连云港建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有力抓手,也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现实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提高执政能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的重要意义,立足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法治氛围的工作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把司法行政职能融入到网格、责任落实到网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为奋力夺取“双胜利”,实现“八大决战决胜”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的具体要求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这一契机,创新服务机制,主动对接、重心下沉、服务前移,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社区网格治理体系,切实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矛盾纠纷化解进网格。要确保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健全完善、力量配备到位,通过规范化建设活动,保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健全,规范调解组织、调解程序,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新乡贤”“老娘舅”等基层社会组织作用,借助其熟悉社情民风、草根亲民的优势特点,组织其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在村民小组和居住小区设立家事调解等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员进驻网格担任网格员,制定参与所在村(居)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计划,及时发现掌握基层矛盾纠纷信息线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发生地域,努力让矛盾不出网格。制定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矛盾纠纷信息定期上报制度,通过“人民调解小助手”实时记载发现、参与、上报有关矛盾纠纷信息情况,将发现的矛盾纠纷信息和线索按照类别和严重程度,按照流程及时或定期上报到有关部门。

(二)社区矫正进网格。在组织上、机制上、队伍上、保障上建立完备的全市社区矫正网格化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与网格化无缝对接,建立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与辖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日常工作对接机制,自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社区服刑初始即启动网格化工作方案,开展社区矫正网格化流程。全力以赴配合好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队伍建设,把符合“四好标准”“四有标准”的合适人员推荐到网格成为具备专业背景的兼职网格员。建立社区矫正网格实战化平台,社区矫正机构启动工作方案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与各级网格对接,介绍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和工作要求,把网格员纳入到矫正小组,发挥应有的作用;促使大数据平台和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有机整合,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到各类网格组织的有益活动,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和改造;借助信息化水平运用,在网格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学习、思想汇报、社区服务等活动;运用网格化平台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损害修复。逐步探索建立一个让数据说话、让群众评判、让结果验证、科学高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评估机制,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贡献。

(三)安置帮教进网格。配合网格员把安置帮教对象纳入网格管理,加强日常教育,指导基层网格员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会敏感期刑释人员安置稳定工作,开展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刑释衔接工作,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跟踪帮教,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刑释特困家庭帮扶走访活动,帮助做好刑释人员就业服务工作,鼓励刑释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协助做好刑释人员就学服务,协助对生活困难刑释人员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措施;帮助刑释人员申领失业保障金、申办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律师进网格。“律师进网格”是“三官一律”进网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基层管理者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有效途径,是防范化解基层矛盾风险的有力抓手。要统筹整合资源。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一张网”原则,调配现有律师服务资源,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企业单位,要推动律师进一步下沉该村(社区)对应的网格,扩大服务范围;对非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要组织律师加入该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对接所属网格,协助做好复杂疑难案事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要完善对接机制,纳入网格的律师要亮明身份,做到照片上墙、微信入群、电话公开,主动加入网格工作群,积极开展服务。推行“网络+网格”服务方式,充分运用网格微信群、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线上服务与现场服务有机结合,提升“全天候服务”水平。要服务疫情防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要求,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网格、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工作对接,服务网格疫情防控。要优化网格治理,协助网格社区搜集社情民意,常态化进行民意研判,从法律的角度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完善“网格+法律服务”模式,通过公开电话、驻点服务等形式,引导律师为网格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五)法律援助进网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加快推进覆盖城乡“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积极开展贴近生产生活、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援助惠民政策,进一步扩大基层群众知晓率。主动深入网格,宣传推广“智慧法援”服务产品,无缝对接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研发改进产品、拓宽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服务满意率。主动对接村(社区)的疫情常态防控、集体经济发展、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治理职能,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并面向困难群众提供站点受理、报送审查、对接实施等“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让基层群众真正了解、参与、受惠于法律援助。

(六)公证进网格。全面深入推进公证服务进网格。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推动“能动公证”,改变“坐堂办证”“以证换证”等执业方式,组织优秀公证员深入村居一线,融入街道大网格,走进群众近距离,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证服务的温度,增强服务获得感。充分发挥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功能,针对老龄化社会养老难题,推广包含意定监护、遗嘱执行等事项在内的综合性业务,探索建立“家庭公证顾问”制度,提升服务对象对家事服务的体验。深度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深化与公共法律平台对接,大力推广“公证+调解”服务,加强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纠纷公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网格员综合法律服务宣传员作用,广泛宣传公证业务创新产品、便于利民措施,进一步提高公证社会知晓度、满意度和影响力,引导社会群众主动选择、自觉运用公证进行民商事活动、获得辅助帮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三、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进网格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网格化服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摆上议事日程,统筹指挥调度,强化分类指导,主动融入服务网格,着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满足基层群众服务需求、促进基层经济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成为发现问题、受理问题、处置问题、协调问题、报告问题的第一人。抓好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强化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把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平安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并将督查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度。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司法行政进网格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支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