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18-00012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15 |
文号: | 连司通〔2018〕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法润港城· 2018春风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根据省厅“法润江苏· 2018春风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港城·2018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相关部门,市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厅“法润江苏·2018春风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港城·2018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5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法润港城·2018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服务保障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的职能作用,全面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省厅“法润江苏·2018春风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润港城·2018春风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项雪龙书记的讲话精神,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力量,以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农民、困难群众、特殊人群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实施法治便民惠民举措,努力为高质量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创造高质量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内容
“法润港城·2018春风行动”从即日起到5月底结束。
(一)开展“法润民工·携手筑梦”工程。以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和维权行动,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法治素养和维权意识,携手助力实现就业致富梦。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主动问需送法,在农贸市场、劳务市场、集市车站等农民工集中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投放普法广告、张贴普法标语、告知救济渠道,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组织“以案释法宣讲团”“普法讲师团”到园区、工地、快递站、餐饮店等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积极开展上门普法活动,发放《猴娃说法》宣传画册,推广“法润民生微信群”,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对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告知立即整改,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法律护航”行动。切实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诊所的职能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法律护航”专项行动。无偿为农民工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审查服务,帮助民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对涉及农民工讨薪、保险、婚姻等案件,实行优先代理、减半收费。对有证据证明企业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追讨。对外来务工人员公证、法律援助需求较多的工程和项目,组织服务团队上门或驻点开展服务。三是加大农民工案件调解力度。依托地区、行业、企业调解网络,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特别是经营状况不景气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每月开展1次涉及农民工纠纷的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化解与农民工权益密切相关的合同、劳资、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加强涉及农民工纠纷信息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重点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研判预警。提升涉及农民工纠纷调处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微信等信息化调解手段,方便有需要的农民工获得便捷的调解服务,将农民工纠纷化解在早在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处室:法宣处、基层处、法援处、律管处、公管处)
(二)开展“法润乡村·助力振兴”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队作用,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居行”,不断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每名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超过5个村居。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利用微信群广泛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上门服务、下访服务、主动服务成为常态。二是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依托12348法律服务队、村居法律顾问、司法行政社会组织,采取以案说法、法治演出、图片说法等形式,积极推进法润村居、法进农户,广泛宣传与土地经营流转、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遵纪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三农”法律服务团,深入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购销、合同签订等方面的专项服务,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扶贫”活动,对特困户和扶贫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组织法律服务团和村居法律顾问为扶贫项目制定、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提供法律服务。推广灌南互联网律所经验做法,推进互联网律所进乡村工程,解决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问题。四是加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精心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学习新时期“枫桥经验”,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推广赣榆乡贤调解工作室的经验做法,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处室:法宣处、148协管处、基层处、律管处)
(三)开展“法润特殊人群·真情关爱”工程。依托互帮共建机制,加强与监狱、戒毒单位的信息互通与合作,做好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和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切实提升服务管理的实效。一是完善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常态排查和跟踪帮扶工作机制,主动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家庭,了解掌握思想动态、生产生活、就业情况等,对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组织社会力量成立结对帮扶小组,帮助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协调落实低保救助、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政策,促进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定期与监狱开展服刑人员特困家庭走访活动,开展进监狱社会帮教活动,加强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宣传应用,提升远程视频会见成功率、知晓率。二是全力帮扶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建立服刑、戒毒人员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动态跟踪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学校、村(居)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定期回访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未成年子女失学、流浪现象。主动吸纳爱心企业、社会志愿者成立助学帮扶团,在“六一”等重大节日,开展“爱心助学”关爱活动,进一步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持续强化社会帮扶载体。发挥社会帮扶优势,进一步打造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协会平台、县区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平台、社会走访帮扶平台等社会载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特殊人群融入社会能力。联合社会力量创新损害修复工作方法,健全完善调查评估、教育矫治、服务补偿、沟通协商等机制,制定针对性、科学化的损害修复工作方案。(责任处室:社矫局、帮安处)
(四)开展“法润民生·惠民便民”工程。以省厅10项惠民举措和市局“十件实事”为抓手,打好司法行政民生服务牌。大力推介12348连云港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等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渠道,扩大司法行政的服务影响。一是摸清困难群体法律需求。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对辖区内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开展实地走访,深入开展贫困原因和法律需求调查,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建立法律扶贫档案,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主动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完善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进一步扩大“名优律师团”规模,提升法援办案质量。为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让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司法鉴定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三是开展公证惠民服务。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让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开展“公证服务农村行”,组织“公证助残日”“公证开放日”等专项活动,深化公证便民举措,加快推进智慧公证。(责任处室:办公室、法援处、律管处、法宣处、公管处、148协管处)
(五)开展“法润公益服务·护航高质发展”工程。在重要法律法规或政策颁布实施日及相关节日、纪念日,针对某一特定群体或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开展节日纪念日公益法律服务。抓好宪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宪法宣传街区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阐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联合市消保委开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公益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4.29地球日期间,结合“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将德法内容、绿色理念、环保意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强化“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在5.1劳动节前后,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劳动月”送法进工地、进市场农民工法律服务活动;在6.1儿童节前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二是联动开展4.8司法日活动。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开展4.8司法日活动,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活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举办司法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走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观指导,零距离感受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成效。三是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在各县区建立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环境污染纠纷的排查预防,对排查发现和群众申请调解的环境污染纠纷第一时间调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专业评估队伍作用,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免费办理重大环境污染证据保全公证业务,为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四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为企业主和职工集中授课、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形式,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通过为企业和职工法律体检、风险防范、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等活动,不断营造安商、亲商、富商法治环境,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处室:148协管处、基层处、律管处、公管处、司鉴处、法宣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法润港城·春风行动”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一个重要品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春风行动”作为上半年一项重要工作,集中力量抓推进、抓落实、抓督查,务求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县区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谋划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活动组织推进力度,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实施项目管理,注重协调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树立融合理念,强化协同配合,将开展活动与推动业务发展有机结合,与落实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一同考虑,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打好组合拳,谋好整盘棋,最大限度激发活动的整体效应。要大力实施项目化管理,对各项重点任务分解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项目内容,严明时间要求和责任部门,推动各条线各部门凝心聚力、群策群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狠抓活动落实。按照“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推进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分析和解决突出问题。活动期间,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活动开展的数据统计,及时收集并通报各地各条线活动信息。各业务部门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条线参与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将活动重点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对下考核指导力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加大典型宣传,扩大活动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做法,特别是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司法行政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营造活动声势,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认真挖掘和选树行业典型和业务能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
连云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