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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23-00069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7-27
文号: 连司〔2023〕3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053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对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053号建议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7-27 16:28:42

曹立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提升专业化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对接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紧盯代表关注的民生热点,认真检视工作短板、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举措、加大整改力度,充分吸纳代表的好建议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具体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一、狠抓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要求

截至目前,全市共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7个,全部为行政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员编制总数21名,实有人数34人,其中法律援助律师2人。全市共有执业律师1385人,其中专职律师936人、兼职律师22人、两公律师419人、法援律师7人;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292人。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投入总额685.54万元;业务经费524万元,其中同级财政拨款214万元,上级下拨经费310万元;人员经费129.74万元;基本公用经费31.8万元。半年来共批准法律援助案件3327件,其中,妇女权益类481件、残疾人28件、农民697件、农民工1499件、老年人126件、未成年人411件、军人军属1件、少数民族2件、退役军人1件。已结案件总数872件,挽回经济损失1620.4万元。

近年来,全系统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落实《法律援助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法律援助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资源、高位推动、均衡布局、协调发展。市司法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深化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部署,分管领导亲上一线协调督办,有力解决了部分县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覆盖空白、业务经费保障不到位、法律服务资源供需紧张等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全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的政策文件,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力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资源的深度融合与无缝衔接。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每年通过“家家到”督查督导、驻点督办等形式,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责任。围绕深化“援调”“援诉”“援访”“援裁”对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流转、非诉化解、质量评估、负面清单等工作制度,整合行政资源、引入社会力量,融入非诉机制、对接服务清单,大力推动法律援助在服务网络、服务能力、服务质效等方面的全方位提档升级,扎实推动法律援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最大限度惠及基层困难群众。2023年以来,为消除疫情对复产复工的影响,在市开发区、自贸区、徐圩新区等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行政资源打包进驻。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援助有效开展,执法资源、诉讼资源与法律援助实现无缝对接。全市法律援助覆盖率达万分之十一,超额完成省市政府民生实事指标;受援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5%以上,12348接通率、满意率达100%;法律援助案件整体质量平稳有序,未发生有效群众投诉。全市先后有“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某等4名残疾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等24户农民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等2个法律援助案件获评“2022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优十好案件”。

二、突出地方特色,做优做实政府民生实事

2023年以来,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向市委市政府主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再次建设纳入市政府50件民生实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半年来累计办理案件3327件、接待来访群众咨询8904余人次,办案量完成目标任务的70%;新建了32个联络点,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的80%,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71.1%。

一是狠抓案件质量,开展卷宗评查。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始终把服务质量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质量监管,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组织实施环节。严格按照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卷宗评查,抽取市中心、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海州区五个法律援助中心共250本卷宗,占结案总量的20%。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专家组,赴赣榆区驻点指导,对司法部抽取的民事卷宗进行整改提升。

二是召开现场推进会,提升县区整体能力。在东海县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现场推进会,以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座谈等形式,增强县区间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提升整体能力水平。省法律援助中心督察组参加了我市现场推进会,并组织进行了交流座谈。省中心对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进行了现场评查,现场检查东海县、灌南县,抽查300本卷宗,带回省厅同行评估卷宗30本。深化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针对行政诉讼集中管辖特点,市中心集中受理,根据案件情况异地指派县区援助中心具体受理。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将行政复议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三是借助多方力量,打造行业性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契机,推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对接沟通,借助党建力量,将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纳入《连云港市党建惠民十条措施》之一,组织部门在全市针对新就业群体打造暖心驿站,明确将法律援助元素融入暖心驿站建设,增设40个暖心驿站法律援助联络点,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定期到联络点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牵头在全市打造30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我局主动对接联系,对其服务站点进行指导,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标准推进实施。

四是突出地域特点,推出有影响有品牌的地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发挥连云港海事法庭受理连云港海域内海事诉讼案件的职能优势,加强对接沟通,在全省率先开展海事诉讼法律援助,两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海事诉讼法律援助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依托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打造的“渔家驿站”承办海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自“渔家驿站”建成运行以来,开展“法援惠民生”宣传活动18场次,专题讲座12场次,解答来访咨询近2000人次,代书65份,为渔业民工提供雇用合同帮助48次,办理诉讼代理案件168件,其中列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项资助案件70件,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另外,东海县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法律援助工作站、海州区“医路同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在当地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三、直面问题根源,加快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在此,衷心感谢曹立志代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关注,针对代表指出的援助律师专业化程度匹配尚不充分、案件分配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办案补贴标准相对较低等问题,全系统将直面问题、真抓真改,对标对表代表提出的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发展模式实现专业团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建立补贴费用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办案补贴标准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针对实践中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突出表现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专业性明显问题,我们要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的要求,加强与民间研究机构合作,进一步做好与江苏海洋大学的合作研究、宣传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专业化水平。要充分依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大数据业务平台,全面提高数据运用、处理、分析的能力和水平,把同类的“微数据”“微事件”串联起来,发现本地区规律性、倾向性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科学化和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声、报、网、屏、微、端等宣传平台作用,围绕“猴娃”等港城特色普法代言人,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不断充实法律援助普法产品,增加普法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和精准性,切实构建起全民参与的“大法援”格局。

(二)进一步适应市场化要求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针对案件分配缺乏规范化运行机制问题,做到整合县域行政资源、平台资源和人力资源,不断健全网络、创新载体,完善法律援助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平台建设,真正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一是完善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借鉴枫桥、安吉等先进经验做法,紧密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信访超市”等特色服务模式。二是升级热线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容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无缝对接12345政府民生服务热线,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仲裁复议、执法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三是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借助“两微一端”“抖音短视频”“网红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深挖“法援惠民生”品牌内涵,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业务数据库,探索建设县域网上法律援助中心,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非诉引导、网上调解、援助申请、公证鉴定预约、服务信息查询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四是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发展模式,实现专业团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前,已在海州区探索实施律所签约制,通过招标等形式选定专业化、团队化社会律师事务所固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发挥专业特长和团队优势,提升普通案件的办理效率,保障疑难案件的办案效果,推动法律援助向系统化、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通过社会律师事务所的良性竞争,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标准和办案质量。

(三)进一步争取经费补贴推动可持续发展。针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与苏南地区相比过低,以及缺乏动态调整机制问题,积极争取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项资金,积极督促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匹配适应、保障到位。指导县区尽快出台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文件,对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表彰奖励。探索建立清单式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机制,区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不同诉讼阶段,确定相应补贴标准,对同一诉讼阶段的案件,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代理案件的复杂程度、办案成本、异地情况、办案质量等,综合评定办案补贴。鼓励和支持“两公”律师、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以及社会公益性机构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咨询、代理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多元供给渠道。注重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法律援助从小众到普惠、从粗放到精准、从低水平到高品质的转变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援助既是政府的民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公益活动,既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人人有责、责无旁贷。最后,感谢曹立志代表一直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勇挑重担、奋进有为,向党委政府、各位代表、基层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