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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21-00033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7-28
文号: 连司〔2021〕3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310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310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7-28 04:48:40

朱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主动对接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紧盯委员关注的民生热点,认真检视工作短板、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举措、加大整改力度,充分吸纳委员的好建议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能力和水平。

一、统筹资源、高位推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全系统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法律援助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资源、高位推动、均衡布局、协调发展。市司法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加快构建“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作为深化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并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部署,分管领导亲上一线协调督办,有力解决了部分县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覆盖空白、业务经费保障不到位、法律服务资源供需紧张等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全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的政策文件,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力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资源的深度融合与无缝衔接。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每年通过“家家到”督查督导、驻点督办等形式,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责任。围绕深化“援调”“援诉”“援访”“援裁”对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流转、非诉化解、质量评估、负面清单等工作制度,整合行政资源、引入社会力量,融入非诉机制、对接服务清单,大力推动法律援助在服务网络、服务能力、服务质效等方面的全方位提档升级,扎实推动法律援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最大限度惠及基层困难群众。

2020年以来,针对疫情对企业复产复工的影响,在市开发区、自贸区、徐圩新区等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行政资源打包进驻。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案件8219件、接待来访群众咨询1.4万余人次,与往年同比增幅17%,咨询量增幅1.2倍;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援助有效开展,执法资源、诉讼资源与法律援助实现无缝对接。全市法律援助覆盖率达万分之十一,超额完成省市政府民生实事指标;受援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5%以上,12348接通率、满意率达100%;法律援助案件整体质量平稳有序,未发生有效群众投诉。全市先后有“灌南101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案”等3个法律援助案件获评“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好案例)”,5个案例被司法部、省司法厅编入指导案例库等。

二、紧盯目标、合力攻坚,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均等普惠发展

(一)加大政策指导。紧扣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围绕夯实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壮大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等短板弱项,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落实,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枢纽”作用,扎实推动法律援助实体平台与网络、热线平台的“三台融合”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服务形式更加多样。2020年,全系统上下坚持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框架下,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实行“异地调解”“交叉援助”等制度,全面加强“援诉”“援调”无缝对接,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协商和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扩大援助惠民。2020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两年把“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全系统紧密结合困难群众需求,进一步简化援助流程、压紧压实责任,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原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放宽为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对社会救助人群、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15类群体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对于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以及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逐步取消法律援助范围限制。针对疫情防控要求,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非法金融活动中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追索损害赔偿,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并成立法律援助律师团,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针对劳动争议“援助早期介入”滞后、申请流转不畅等问题,在市县(园区)两级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监察、仲裁、援助、非诉化解一体化,全方位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资源供给。坚持关口前移,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报告会,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侨联等群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前置受理、先行审查。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取消法律援助地域限制,建立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库,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群体性、涉黑涉恶、食药环损害等重大复杂案件,实行“就近申请、统一指派、一站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就近协调公证、鉴定、非诉、仲裁等机构组团提供减免费用、点援承办、多元化解等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智慧法援”建设,积极推广法律援助小程序,提供预约上门、在线申请等便民服务,定期开播“法援惠民生”等直播活动,单次直播最高点击量达5万人以上,有效打通服务“微循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供给,提高群众知晓面和满意度。

(四)强化质效评估。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印发了《连云港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百分制评查标准》等制度标准。严格落实定期抽查与同行评估制度,每年抽查归档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案件量的20%,并组织第三方律师对案件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邀请院校、仲裁、工青妇残等单位和组织的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效。目前,从今年2次抽检的970件卷宗看,整体质量平稳可控;2020年司法部点调我市卷宗,均获评优良。检查中,相关专家与第三方律师针对个案中存在告知性风险、程序性风险,逐一进行反馈指导,全部整改到位。此外,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将案件补贴、评优评先与评估结果相结合,对于评定为不合格且拒绝整改,一律不发放补贴,取消行业评优资格。

三、直面问题、深挖根源,加快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在此,衷心感谢朱海燕委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关注,针对委员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针对社会知晓度不高、经费保障能力偏弱、机构队伍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全系统将直面问题、真抓真改,对标对表委员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在防范和化解社会治理风险中的兜底性、保障性作用。下一步,通过持续深化“两快、两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援调”“援诉”“援访”“援裁”等对接机制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规范社会公益机构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成效。同时,加大督查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法律援助与基层党建、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统筹安排、调动资源,加快推进“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开展。

(二)因地制宜、紧盯需求,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供给改革。充分依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大数据业务平台,全面提高数据运用、处理、分析的能力和水平,善于把同类的“微数据”“微事件”串联起来,发现本地区规律性、倾向性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科学化和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声、报、网、屏、微、端等宣传平台作用,围绕“猴娃”等港城特色普法代言人,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不断充实法律援助普法产品,增加普法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和精准性,切实构建起全民参与的“大法援”格局。

(三)统筹安排、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整合县域行政资源、平台资源和人力资源,不断健全网络、创新载体,完善法律援助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平台建设,真正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一是完善实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县域“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充分借鉴枫桥、安吉等先进经验做法,紧密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信访超市”等特色服务模式。二是升级热线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容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无缝对接12345政府民生服务热线,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仲裁复议、执法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三是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借助“两微一端”“抖音短视频”“网红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深挖“法援惠民生”品牌内涵,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业务数据库,探索建设县域网上法律援助中心,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非诉引导、网上调解、援助申请、公证鉴定预约、服务信息查询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四)扩容开放、多元供给,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指导县区尽快出台扶持法律援助高质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落户吸引力,缓解县区法律援助资源供需矛盾。鼓励和支持“两公”律师、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以及社会公益性机构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咨询、代理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多元供给渠道。积极督促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匹配适应、保障到位。探索建立公益性法律援助补偿机制,对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表彰奖励。注重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法律援助从小众到普惠、从粗放到精准、从低水平到高品质的转变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后,感谢朱海燕委员一直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勇挑重担、奋进有为,向党委政府、各位委员、基层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