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436/2019-00060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20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办的指导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精神,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为主线,以依法管海科学用海为抓手,着力推动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科学管海 服务全市大局
一是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用海。全力服务重点项目用海,制定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用海计划,主动与用海单位对接,根据国家最新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协调,一批重大用海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盛虹炼化配套港储项目码头工程、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项目、宿徐路工程—烧香河桥梁工程项目获正式用海批复。卫星石化配套码头获得自然资源厅用海预审意见;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调整后完成环评核准,取得环评批准意见,目前已完成海底管道路由勘测,正在进行项目用海公示、审查工作。二是开展全市围填海现状调查。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级部门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要求,印发《连云港市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调查范围、调查内容以及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全力推进调查工作。截至10月底,已完成全市确权围填海部分的现场核查工作、未确权围填海和围海养殖的实地测量工作,将于11月中旬完成县、市级围填海现状调查报告、图件制作等。三是海岸线整治修复不断推进。实施海州湾整治修复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倾斜,新获省海洋与渔业局拨付680万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我市海岸线整治修复行动,新增修复岸线6公里以上,绿化面积60000平米。目前,羊山岛整治修复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小官山整治修复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赣榆区砂质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部分工程招标。
二、夯实基础 发展海洋经济
一是成功获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自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下达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文件以来,我局多方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反复研究;多次到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汇报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自然资源部正式批准我市建设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二是全国首家完成并顺利通过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市级验收工作。我局认真做好调查办日常工作,超前谋划,带领县、区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加班加点,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成果编制,在全省率先完成并上报了调查成果,被省海调办列为全省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市级验收试点,并率先通过海洋经济调查市级验收工作,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环节的地级市。同时,还成功承办了全省海洋经济调查验收现场观摩会。今年12月,我局成功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新闻发布会。三是积极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开展全市海洋经济项目储备工作,配合市政府赴深圳开展招商,邀请10家有投资意向的涉海企业参加我市投资说明会,推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和《北京水产总公司与江苏省东辛农场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签订。做好海福特60万吨海产品冷链物流、连云区无人船等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各项目均已落地启动。四是推动金融支持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路径,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共同研究制定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领域、项目组织与实施等内容。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中心支行制定《连云港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三、生态先行 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取得“湾长制”试点开门红。在我市“湾长制”试点工作开局之年,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原则,健全治理责任体系。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推进会,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政委、湾长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湾长体系,在全市各海湾设立湾长制公示牌73个。制定2018湾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大力实施海州湾整治修复保护“六大工程”,开展全市海湾督查15次,组织清理岸线6处。大力推动“湾长制”信息化,开发上线湾长巡湾手机APP,切实方便各级湾长动态掌握海湾状况。二是加速出台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坚持以海域环境容量为标尺,倒逼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入海总量,制定我市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任务清单、时间路线、成果目录,编制完成《连云港市陆源入海污染负荷总量调查评估报告》等5项基础性支持材料,争取年底前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出台。三是海洋生态红线在全省率先划定。出台《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域,明确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责任主体和目标任务。四是海洋生态保护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启动海岸带综合管理标准体系2级认证准备工作,完成相关认证材料的准备工作,按照PEMSEA(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计划)中心要求形成上报2018年东亚海大会宣传材料。五是全面落实海洋督察整改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针对涉及我市的23个整改事项下发整改方案,多次就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形成上报我市海洋督察整改问责报告。目前16项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余7项均在序时推进,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振兴渔业 推动渔业转型升级
一是构建绿色渔业对话新平台。以市政府名义举办2018新时代绿色渔业研讨会,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邀请国内顶级专家为我市渔业发展开诊把脉,推广我市渔业项目,促进产学研销融合发展。二是生态养殖模式稳步发展。引导养殖设施绿色升级,推进池塘养殖、设施养殖和工厂化养殖用水的达标排放,新增设施渔业面积1.13万亩,新建(改造)标准化池塘2.3万亩。加快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荐东海县瑞沃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申报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新增香河农业园区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点1个,新增稻(藕)渔综合种养面积3.6万亩,进一步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粮渔双赢”。三是推动渔港基础建设。坚持把渔港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加强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实现高公岛一级渔港和海头中心渔港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推动赣榆区韩口二级渔港和柘汪二级渔港项目实施方案获得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共获批复资金4000万元。四是发展外向型渔业。新获批市级出口示范基地5家,省级出口示范基地3家。加大远洋渔业扶持力度,赣榆安尼远洋渔业项目完成融资并成功落地,将于年内赴非洲喀麦隆生产。五是壮大水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加快重点水产加工项目建设,海福特海洋食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海产品加工量10万吨。加大海产品电商培育力度,依托赣榆海前村电商集中区,投资1.5亿元建设海鲜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六是水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大力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水平,新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4家,获批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6家,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41.41万亩,认证无公害水产品品牌31个。
五、综合管控 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一是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加大。开展“渔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推广渔业安全生产“定人联船”和“日报告”制度,与公安、边防、海警、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累计开展检查渔业生产经营单位2377家,立案158件,责令停产整顿111家,处罚金额344.93万元。二是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力度空前。创新“海上联合、渔港联勤、市场联治”的伏休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重点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绝户网”。累计开展河道巡检查220余次,查办电鱼案件100余起,移送公安处理2起。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内陆禁用网具、“浮子筏”集中销毁活动,销毁4艘大型电捕鱼船、83套各类型电捕器、100余条禁用网具、65艘“浮子筏”。三是养殖用海整治进一步强化。出台《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意见》,实行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完善养殖用海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用海行为。组织开展养殖用海整治行动,立案查处非法养殖用海案件70宗,清理养殖筏架169个,清理各类养殖用海面积2.2万亩。切实提升养殖用海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渔船渔港监督深入一线。编制《关于加强渔港综合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试点实施渔港港长制,推动灌云县燕尾港、赣榆区韩口港渔港监督执法人员进驻港区,配齐执法办公场所、执法车、执法艇,实现执法力量延伸到渔港一线。五是渔业防灾减灾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力度,积极应对我市今年多台风影响天气,通过电视、电台、北斗终端、手机等多渠道向渔民发布台风灾害预警信息超20万条次。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海啸日”、“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培训渔民6500余人次。
六、强固基本 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建立上下联动的法制专门队伍,鼓励和支持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依法办理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发挥法律顾问研究复议诉讼案件、解答执法疑难作用。二是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印发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涉刑案件移送有关规定的通知,成功移交4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海警三大队立案调查,对海警移交的11起案件均依法立案调查,协助并参加了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山东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及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以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形式修复海洋生态,或赔偿修复费1.3亿元。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报告,印发了《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和《局2018年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四是扎实推进海洋渔船“双控”和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要求,与各县、区主管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分解任务,多次深入县区开展调研、检查,准确掌握相关数据和进度情况,加大排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业务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市渔船动态变化情况,要求各县区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年度资金使用审计。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区持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明确渔船拆解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和补贴标准。
七、加强管理 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聘请第三方对《市海域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实施办法》、《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得到市政府法制办的高度评价。二是加强对我市首部地方性立法《海洋牧场管理条例》配套性文件的制定,编制了《条例释义》和《条例实施细则》,得到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好评。三是印发《2018年局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下发局系统学法计划。四是积极开展简政放权。对渔业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和原种场、良种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生产许可证续期事项下放至县(区)主管部门,并认真做好对接指导,及时将核查结果和整改建议上报市政府办。五是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牵头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我局顺利通过半年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双公示”系统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系统录入及完善工作,及时报送失信上访人联合惩戒法律依据。六是起草印发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我局2017 -2018年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对新起草文件进行审查。七是每月报送法治信息8篇,全年报送行政处罚案卷88宗、反馈8份文件修改意见。八是及时将上级修订的法律法规、取消调整的行政事项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整理汇总,整理增加93篇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